为了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5〕119 号),结合体育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体育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教授及教学管理秘书组成。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3.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须具有体育专业背景或国家级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9月5日-9月15日)

1)外校推免生申请者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前期参加我校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均须登录我校推免报名系统完成第一轮报名。(网址:http://yzbm.xjtu.edu.cn)

2)凡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须在9月13-15日内完成“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说明”,详情见附件1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9月16日-10月19日)

(1)正式接收工作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①9月22日9:00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备注字段上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扫描件等,并填写运动成绩、荣誉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

②9月23日上午9:00开始发送复试通知,于 2小时内完成复试确认流程;

③9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9月25日下午14:00 开始确认拟录取通知,于1小时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3)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注:前期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前期未参加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学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本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体育学院申诉电话:

029-82668059

体育学院申诉邮箱:

xjtuchang.jiang@xjt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

yzb_jd@xjtu.edu.cn

、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6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6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6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3627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邮箱:lkpeng@xjtu.edu.cn


附件【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说明.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