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课程基本要求
我校体育课程是本科生公共必修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共计9个体育成绩,缺一不可毕业。
1.大一、大二期间必须完成体育4个学期的体育必修课,“体育-1”-“体育-4”共4个体育成绩),获得2个学分(成绩会在教务系统成绩单中显示)。
2.达到体育目标教学项目:24式太极拳/长跑/游泳三项任选其一的标准与要求(成绩会在教务系统成绩单中显示)。
3.大学期间每学年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和标准(4个学年成绩,不在教务系统成绩单中显示,可在“西交体育”APP中查询)。
二、体育必修课程设置
1.专项基础课:教学内容以所选项目为主,结合身体素质锻炼,目的是使学生能掌握该项目科学锻炼的基本知识、技术、技能,培养其锻炼的兴趣和习惯,全面的增强体质(分四级的体育专项后标注罗马数字Ⅰ、Ⅱ,分两级的体育专项后标注罗马数字Ⅰ)。
2.专项提高课:经过专项基础课的学习或该项目有一定基础者,可以选择提高课,目的是提高专项运动能力,培养群体活动的骨干,全面的增强体质(分四级的体育专项后标注罗马数字Ⅲ、Ⅳ,分两级的体育专项后标注罗马数字Ⅱ)。
3.保健体育课:为身体异常和伤、病、弱的学生开设的康复体育课,主要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与保健体育教学。
4.校运动队、运动训练课,是为我校体育特长生开设的课程,普通生不得选择该课程。
5.校赛艇队是为经过选拔、已经确定为校赛艇队正式队员的学生开设的课程,非赛艇队正式队员不得选择该课程。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标准》成绩不合格者(50分)不能毕业,《标准》前三年平均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能保送攻读研究生。(具体标准见文件)。
四、体育目标教学项目
为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本科毕业生掌握一项基本健身运动技能是我校体育教育目标之一。根据我校实际,特设定24式简化太极拳、200米游泳、长跑(男3000米∕女1500米)为目标教学项目,在校期间通过其中之一考核,达到标准与要求,方能毕业。
1.简化24式太极拳:体育中心每学年为大二学生开设太极拳目标教学选修课,学生可以选用跟班学习、自学、参加太极拳协会等,但必须在选课班级参加目标考核。
2.长跑(男3000米∕女1500米)、200米游泳项目:学生可在大二、大三时在目标教学班级中选课,自主学习或参加课外俱乐部,体育中心集中安排测试。
五、体育成绩的评定
1.体育必修课成绩评定总则:满分100分(简称四三二一),即专项技术40% + 身体素质30% + 课外锻炼20% + 理论考核10%。
2.专项技术考核内容:基本技术和实战比赛;成套规定动作和自编操。
3.身体素质测试内容:50米、立定跳远、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男1000米∕女800米。
4.课外体育锻炼内容:要求每学期完成40次,分为A、B两类,A类可替代B类。
(1)A类:APP校园体育阳光跑步至少20次/2000米/15分钟内,或课外体育训练营2学时替代1次。
(2)B类:参加正式举办的各类校园体育活动与竞赛20次。
(3)身体素质测试中男生1000米成绩≤3′17″、女生800米成绩≤3′15″,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者,可在下一学期直接获得课外锻炼成绩。
5.理论考试:采用命题作业的形式进行考核。
6.学生的体育课出勤:学生旷课一次,总成绩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三分之一,包括病、事假)、或旷课三次以上(不含三次,两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旷课),本学期不予评定成绩,且不得参加补考。
六、体育选修课程设置
1.本科生体育选修课: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开设的项目有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男子健美、健美操、瑜伽、形体舞蹈、武术文化、软式擒拿、跆拳道、游泳、健身气功、壁球、射艺、极限飞盘等。
2.研究生体育选修课: 面向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的体育类选修课程,开设项目依据学生兴趣确定,基本同本科生选修课。
3.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100分,各项目可根据实际调整成绩比例)
(1)体育运动技术占70%。
(2)学习过程占30%(学习态度、出勤情况、课堂表现等)。
(3)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三分之一,包括病、事假)、旷课三次及以上,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旷课一次,总成绩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两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学时旷课。